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2026年第十四次会议
6月1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2026年第十四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对山西长治市沁源县一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就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赵乐际同志在贵州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层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关于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和实践》、自治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关于印发《全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正反面典型案例》的通知等,研究贯彻意见。
会议听取了常委会部分工作委员会关于学习培训、立法调研、人大代表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研究并原则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监督的决定(稿)》、增加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立法计划项目有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实施办法(稿)》。
会议要求,常委会及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近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职能职责,一体贯彻落实。要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支撑。要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密切人大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强化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建好用好代表家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平台载体,认真梳理总结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经验和做法,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讲好宁夏人大故事、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和实践》,从习近平总书记的率先垂范中感悟真理力量,认真对标对表,不断推动人大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深化以案促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用好正反面典型案例“两面镜子”校准政绩观,引导党员干部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确保政绩观不偏离、不走样,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效。
(报道/记者 陈华辕 通讯员 马世才)
